定遠縣城鄉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選擇主承銷商比選公告
??
定遠縣城鄉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擬通過公開比選的方式,確定“定遠縣城鄉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的主承銷商,現誠邀符合條件的主承銷商作為比選申請人,按比選方案的要求參加本次比選。
一、項目概況
? 比選人為優化債務結構,降低融資成本,進一步在資本市場展示良好信用形象,擬為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選定主承銷商,選定的主承銷商將為比選人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提供承銷專項服務,并配合比選人組織其他中介機構開展工作。
(一)比選人名稱:定遠縣城鄉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二)比選人地址:滁州市定遠縣幸福東路城鄉發展集團五樓
(三)項目名稱:定遠縣城鄉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選擇主承銷商。
(四)發行規模及期限:不超過4億元人民幣,期限為不超過5年(具體發行規模及期限,以銀行間交易商協會下發的PPN接受注冊通知書金額為準)。
(五)募集資金意向:本次非公開發行所募集資金將用于償還公司債務及補充流動資金。
二、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一)具有獨立及依法存續的法人資格。
(二)具有作為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主承銷商的資格。
(三)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四)具有良好的承銷業績和行業口碑;熟悉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程序,擁有熟悉相關業務規則及操作程序的專業團隊;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成功案例的經驗。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及自律規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是否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四、比選申請人工作要求
協助比選人完成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申報、發行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配合比選人完成債券發行前資料準備等工作:包括設定發行方案、擬定發行計劃,協助比選人選擇合適的發行窗口期,牽頭項目執行,負責組織完成盡職調查、出具盡職調查報告、撰寫募集說明書等文件及承銷協議中約定的所有工作任務。
(二)配合比選人完成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申報工作:包括協助比選人根據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要求,梳理和準備申報所需資料,包括撰寫申請文件,積極與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溝通協調等。
(三)負責協調本次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評級、律所和審計等中介機構的工作進度。
(四)債券發行承銷工作:包括債券發行認購期間,積極向投資者推銷比選人所發行的債券,組建承銷團隊參與債券的承銷、認購、余額包銷工作,進行簿記建檔、定價配售銷售,辦理債券登記托管等工作,使得債券最終以較為合理的價格順利發行。本次債券應采取主承銷商余額包銷方式承銷發行。
(五)債券發行后續工作:包括協助后續管理、信息披露、付息兌付工作等。
(六)除政策調整等客觀不可控因素外,比選申請人應該完成的工作和承諾的事項未按時、按質完成,比選人可對比選申請人進行處罰。
五、比選文件編制要求
比選人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合或不響應比選方案要求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申請文件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比選申請人簡介(營業執照及相關從業資格等文件)。
(二)比選申請人2018-2020年主承銷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業績。
(三)比選申請人參選確認函及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四)比選申請人承諾近三年來無違法、違規、違約記錄;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不存在尚未了解或可預見的、影響持續經營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高級管理人員未因違法違規而受到會影響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申報發行的任何行政、刑事處罰。
(五)比選申請人關于本次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的相關工作安排
1、承銷傭金(不包含評級等中介機構的服務費)、發行利率綜合成本的預估;
2、專業工作團隊的組建安排及工作分工方案等;
3、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申報發行工作的具體時間安排;
4、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計劃和承銷方案;
5、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服務合作協議草案;
6、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六)比選申請人關于取得本項目業務的競爭性措施及優勢。
(七)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八)比選申請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采用A4紙打印裝訂成冊(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加蓋公章后密封。同時,在封面蓋章并標注“定遠縣城鄉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主承銷商比選申請文件”后提交比選人,比選申請人應于2021年04月06日15時30分前將比選申請文件郵寄或送至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幸福東路城鄉發展集團五樓,逾期提交視為無效。
(九)比選申請人對其提供的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六、比選開始時間及地點
1、比選時間:2021年04月06日下午15時30分
2、比選地點:滁州市定遠縣幸福東路城鄉發展集團五樓
七、比選評分方法
本次比選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和評分細則進行評審,保證評審公平、公正,維護比選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 (http://www.dingyuan.gov.cn/)和定遠縣城鄉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bestexpress.com.cn/)上發布。
九、聯系方式
比選人:定遠縣城鄉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定遠縣幸福東路城鄉發展集團五樓
郵??編:233200
聯系人:楊主任
電??話:0550-4888209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定遠縣城鄉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比選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