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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遠縣城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擬投資43043.78萬元在滁州市定遠縣吳圩鎮建設定遠吳圩產業園標準化廠房一期及配套設施項目。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 第4號)要求,對“定遠吳圩產業園標準化廠房一期及配套設施項目”向公眾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設項目概況
建設項目名稱:定遠吳圩產業園標準化廠房一期及配套設施項目;
建設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項目選址:定遠縣吳圩鎮;
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總建筑面積為73488.35m2,其中標準化廠房面積 72394.56m2,門衛室 49.22m2,水泵房 661.24m2,地理式垃圾站 48m2,污水處理廠總建設規模為2.0萬m3/d,一期規模為1.0萬 m3/d(一階段規模為5000m3/d,二階段規模為5000m3/d),二期規模為1.0萬m3/d。
二、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1、廢氣
本項目廢氣污染物主要為吳圩產業園配套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過程及污泥儲存過程散發出來的惡臭類氣味,主要廢氣分別為NH3、H2S。
2、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為后續企業入駐產生的生產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定遠縣吳圩產業園配套污水處理廠處理。
3、固廢
本項目固廢主要為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柵渣、污泥、廢藥劑包裝袋、實驗廢液、廢試劑瓶以及生活垃圾等。
4、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各類設備噪聲等。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氣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廢氣污染因子主要為NH3、H2S,本工程設置 1 套生物除臭系統,收集的臭氣經由風管進入臭氣處理系統,采取生物除臭法除臭后經過 1 根 15m 排氣簡(DA001 排氣簡) 排放,項目有組織廢氣氨、硫化氫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 2中排放標準。
2、廢水
污水處理工藝為預處理、二級生物處理和深度處理三部分組成:
(1)預處理采用“粗格柵+提升泵房+調節池+細格柵+曝氣沉砂池”工藝;
(2)二級生物處理采用“水解酸化+A2O工藝+二沉池”工藝;
(3)深度處理采用“高效沉淀+精密過濾+紫外消毒”工藝。
尾水排放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 A 標準,污水處理廠處理后的尾水經泄洪水渠排入曹沖河。
3、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類別為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固廢的處理、處置方法應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以及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項目固廢均可得到妥善的處理處置,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4、噪聲
通過優化廠區布局,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消聲等措施,并在廠區設置綠化帶,確保廠界噪聲達標。經預測,廠界各個預測點晝間噪聲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影響較小。
四、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定遠縣吳圩鎮工業園區及鎮東北側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符合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政策要求,符合“三線一單”控制要求。
定遠縣吳圩產業園配套污水處理廠采用成熟高效的污染物治理工藝,混合污水達標排放經濟技術可行。在落實本次評價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 污染物排放滿足排放標準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滿足總量控制的要求,不會降低評價區域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聲環境質量原有功能級別,固體廢物得到安全處置; 采取相應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后環境風險可以防控。
本評價認為,從環保角度來講,在落實各項環保措施的基礎上,項目的建設運營是可行的。
五、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定遠縣城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定城鎮幸福路56號;
聯 系 人:陶工;
聯系電話:0550-4888209。
六、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編制單位名稱
環評單位:安徽善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工;
聯系電話:13665693771;
電子郵箱:420518325@qq.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天智路5號同創科技園1號樓1305室。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建設單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等提交建設單位,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公眾提交意見時,應當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鼓勵公眾采用實名方式提交意見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參與起止時間: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
附件1:吳圩產業園標準化廠房一期及配套設施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征求意見稿
附件2:公眾意見表